电话:0311-83810349
传真:0311-83806945
Email:hbjtjl@163.com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: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,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。我们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,巩固军政军民团结,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第5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,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
1、2001年4月28日,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共有六章三十八条。
3、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国国防教育日。
4、国防教育的核心是爱国主义和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。
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于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公布,自公日布自日起施行。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我国的国防建设事业由国务院领导和管理。
7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全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央军委领导。
8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,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、民兵组成。
9、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,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,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,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,激发爱国热情,自觉履行国防义务。
10、国防教育是巩固国防的基础,是增强民族凝聚力,提高全民素质的主要途径。
11、国防教育的方针是全民参与、长期坚持、讲求实效。
12、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。
13、国防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公民,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、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广大青少年学生。
14、民兵是指既不脱离生产又受过一定军事训练的群众组织。
15、党和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——中央军事委员会(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),是中国人民革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机构,一切军事建设、军队指挥都必须由中央军委领导。
16、历届和现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是毛泽东、邓小平、江泽民、胡锦涛、习近平。
17、《国防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,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,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。
18、我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巩固国防、抵御外来侵略,捍卫国家领土、领空、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。
19、我国有关军事法律有《国防法》、《国防教育法》、《反分裂法》、《戒严法》《人民防空法》、《军事设施保护法》、《兵役法》、《现役军官法》、《预备役军官法》等。
20、我国的民兵分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。
2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的规定,在交通建设中要贯彻国防法要求,车站、机场、道路等交通设施管理单位,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、舰船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,并按照规定给予优待。
22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军区,军分区和军队建制内的县(市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、团级)人民武装部,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双重领导制度。
23、我国于1983年组建预备役部队,1986年8月10日正式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。
24、新时期我国后备力量建设的标准是组织健全,政治合格,训练有素,装备精良,预案完善,保证召之即来,来之能战。
25、新中国成立后徐向前元帅任我军第一任总参谋长。
26、毛泽东主席告诫我们,“中国一定要建设强大的国防,我们不仅要有强大的陆军,而且要有强大的海军和强大的空军。”
27、邓小平同志指出,我们一定要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,改善武器装备,加速国防现代化。
28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唯一宗旨,我军始终把它作为一切行动的准则。
29、拥政爱民是拥护政府,爱护人民的简称。